7月19日,中国演出行业协会发文称,艺人若违背公序良俗,行业自律惩戒绝 不手软。
中国演出行业协会全文如下:演艺人员是社会文化价值观念传播的重要主体,社会公众对明星艺人的道德品质寄予更高要求。
对于具有广泛影响力的演艺从业人员道德品质、职业操守,以及相关舆情,中国演出行业协会道德自律委员会始终保持高度关注。无论法律制裁,还是自律惩戒,都需要依据事实,不能仅凭网络“爆料”。演艺人员如若触犯法律自有法律严惩;在不触碰法律底线的基础上,如若违背公序良俗并造成恶劣影响,行业自律惩戒也绝 不会手软。
在此前,中国演出行业协会也曾针对流量明星发文:明星偶像需重示范效应,文艺领域不容价值观践踏。
文中称,明星本人不仅仅是普通人,更是文化偶像和价值符号的结合体。承受比公众更高标准的道德要求和私行规范,承担比普通百姓更多的社会责任。
包括舞台演出在内,文艺作品是社会价值导向的缩影,更是社会风气的映射。当下,互联网在改变世界,资本流量推动在改变商业,顺手也改变了传统艺人的成名方式。靠作品、靠技艺、靠艺德成名,渐成久远的过去;靠流量、靠数据、靠运作,“割韭菜”最轻松变现。
“上了热搜知道自己的人更多了,片酬就能涨。无论是黑是红,只要有关注度就值钱。”“黑红也是红”……着实养活了一批畸形价值观的流量明星,所谓演技与艺术,所谓价值与追求,所谓道德底线、法律边界,都挡不住他们妥妥最快变现。要避免劣币逐良币,需要有健康价值观的行业绷紧一根弦,让整个文艺市场能够产生更多高质量精神产品,而非粗鄙的赞美者、低劣的表演者、流量的追随者。